形式:函授 層次:??破瘘c本科 類別:經濟管理類
一、培養目標
本專業培養適應銀行商業化和其他金融機構迅速發展需要,掌握法律基本知識,具有獨立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,能在銀行、證劵、投資、保險及其他經濟管理部門和企業從事相關工作的高層次應用型人才。
二、培養要求
1、熟悉國家有關金融、證券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,了解國際金融管理規范;
2、掌握經濟與金融學科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,具有扎實的業務技能,有從事銀行、證券、投資與保險等實際業務工作能力;
3、熟練掌握一門外語,能熟練運用計算機從事專業工作,具有獨立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。
三、主要課程
企業管理學、組織行為學﹡、金融法律、證券與投資、金融工程、國際金融、保險學、財政與稅收﹡、金融理論與實務、國際信貸、中央銀行學、金融服務營銷﹡等。
四、最短學習年限和畢業最低學分
最短學習年限2.5年,畢業最低學分75分。
五、學時分配
本專業教學計劃總學分90,總學時1776,其中面授學時592,自學學時1184。
六、實訓實踐環節:實訓與實踐環節10周。
七、技能考證類別
公共證書:計算機等級證書 、外語等級證書。
專業證書:單證員、會計從業資格證、助理理財師。
八、學位授予
凡符合《寧波大學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實施辦法》條件者,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。